伊斯兰教的礼拜场所,阿拉伯文作Masjid,直译作“麦斯吉德”,意为“礼拜的场所”。在中国称之为“清真寺”。
严格推敲起来,“清真寺”在阿拉伯文中,仅指礼拜的场所;而“清真寺”一词的含义要更深些,更含蓄些,涉及的范围也更广些。事实上,“清真寺”已是一种带有中国特点的名称了。
那么“清真寺”一词究竟是何意呢?
先看“寺”字,“寺”字,中国古已有之。查《周礼》《诗经》,都有所谓“寺人”一词,那是指古代宫中供使令的小臣,负责掌管王之内人及女宫的戒令。后来,有了宦官后,人们也常称宦官为“寺人”,其源即在于此。公元前2世纪后,“寺”又成了官署的名称。汉代时有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等九卿的官署设置。南北朝时期,北齐设大理寺。后汉明帝永平十年(67),印度佛教徒摄摩腾、竺法兰应邀来华传教,先住鸿胪寺,后在雍门外三里御道南创建住所。因其所携经典系以白马驮载而来,故名其住所为“白马寺”。此后,“寺”字即多为各宗教教堂所采用。唐代景教、祆教的教堂,即曾分别被称作“大秦寺”“波斯寺”。伊斯兰教初入华时,其礼拜场所多被称作“堂”。元代以后,多以“寺”称之。由此可见,清真寺的“寺”字,无非是因袭和沿用了佛、景、祆等宗教寺院的使用法罢了。
“清真”一词,原作纯洁质朴解。后来,一些宗教始以“清真”一词命名自己的寺院。如道教有“清真观”;明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开封犹太教堂,即称“清真寺”。15世纪中叶以后,“清真”一词广泛被伊斯兰教使用并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万历七年(1579)北京敕赐法明寺圣赞碑云:“清真万古秉和纯。”天启四年(1624)石三畏撰北京三里河《重修清真寺碑记》时说:“寺以清真名,志洁也;清真以礼拜名,志敬也。”明清之际,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学者提出:“清”是指真主清净无染、不拘方位、无所始终;“真”是指真主独一至尊、永恒常存、无所比拟。他们以“清净哉,真主”赞美安拉,认为“真主至清至真,原有独尊,谓之清真”。近代新疆回族总教长马良骏(1867-1957)释云:“清则净也,真则不杂也。净而不杂,就是清真。”Masjid被穆斯林一直视为真主的房屋,当然是至清至真、净而不杂之处,故称之为“清真寺”。显然,这些解释都是以“清真”的本意纯洁质朴引申出来套用到伊斯兰教上的,其中也反映了中国穆斯林对伊斯兰教基本教义的认识。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伊斯兰教研究室主编:《伊斯兰教文化面面观》,齐鲁书社,1991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