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的起源与发展(图文)

来源:中华大课堂

社火,又称“耍社火”,传统民间节目、综合性文化活动。包括舞蹈、杂技、杂耍、武术、鼓乐等, 是 群众在年节庆典、庙会上自娱自乐、表演性强的民间歌舞技艺活动的统称。其历史悠久,一般认为是承袭秦汉时的百戏逐渐发展形成的。表演借助各种道具,事先有场面变化编排,有引人入胜的高潮铺垫,有生动热烈的祝辞,有欢快热闹的吹打锣鼓音乐伴奏,表演程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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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民间的自演自娱活动。它来源于古人对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立足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尚火观念。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使祭把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人的成分,成为规模盛大,内容繁富的民间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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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社火,作为最古老的风俗,在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它产生于原始的宗教信仰,是远古时期巫术和图腾崇拜的产物,是古时候人们用来祭祀拜神进行的宗教活动。“社”为土地之神,“火”能驱邪避难。崇拜社神,歌舞祭祀,意在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万事如意。

社火一词始见于宋代。《东京梦华录》卷八记载:六月二十四日,欢庆二郎神生日,二郎庙前露台上设乐棚,有“社火呈于露台之上”。在汉魏南北朝、隋唐时期至南宋,皇城的除夕之夜还保留有大傩仪,后逐渐被社火取代而融于社火之中。可见宋朝的民间社火已是包罗万象,气象万千。当时的社火由祭祀、巫术、傩仪、百戏、乐舞、参军戏、民间杂耍等组成。每逢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村社便组织、举办使节庆、迎神赛会,有上竿、跃弄、跳索、相扑、鼓板、小唱、斗鸡、说浑话、杂耍、商谜、合笙、乔筋骨、乔相扑、浪子、杂剧、学像生、倬刀、装鬼、砑鼓、牌棒、道术之类杂戏表演。社火表演时,脸谱面具,必不可少。头一天晚上,人们便精心画好各式的脸谱,以便第二天登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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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火脸谱起源,据陕西的民间艺人介绍,周朝时,周武王率兵伐纣,大军行至麒麟山下,被驻守山下的闻太师挡住去路。姜子牙计上心头,让士兵戴上了神兵天将的面具上阵叫骂,个个威武凶煞,好似天兵下凡。闻太师不知真假,以为天意,拔寨而逃。此事传入民间后便产生了画脸谱逐鬼的民间习俗,并逐渐融入到了社火中。学术界则普遍认为,脸谱的起源是周秦时的傩舞。傩是一种远古时代的宗教仪式,“傩”本是一种传说中的神鸟,后被人格化,成为一种祭祀表演。傩舞是周代在傩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驱鬼逐疫的宗教舞蹈,而“傩”的明显特征,便是戴假面歌舞。巫师戴着刻有图腾的面具将自己装扮成神,巫师一旦戴上面具,普通人就变成了“神”。面具在这里起到了人与神的转化作用,是行巫术时必不可少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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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习俗在当今社火中尚有遗存。宝鸡一带的传统社火,在演员“开脸”之前,可以有说有笑,一旦“开脸”之后便不是自己,不能随便说话,这也是原始巫术的遗风吧。

  随着社会的发展,远古时代保留下来的社火,融入和赋予了新内容,表现形式也日臻完善,注入了民间传说、戏曲故事和英雄人物等元素。宝鸡市陈仓区村民表演的芯子社火,在一个平台上固定一根高达2—3米的钢筋,用彩纸在钢筋上做出老虎、棉花、云朵等形态各异的物体,男女儿童装扮成古装戏剧人物,在钢筋上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

  延续了数千年的社火,已成为陕西宝鸡地区每年正月中的一项重要文化习俗。宝鸡也因此被誉为“中国社火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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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每队社火都有一个仪程官(民间称为说诗的),如春节到单位或居民家中拜年时,仪程官就随着锣鼓点子说4句一首的祝辞,一般都是因单位性质职能不同或居民家庭的情况不同而现编现说。社火队的主要项目有:高跷,民间称高拐子,一般用椽材制成长约3尺或4尺的长方形柱体木腿,在上半部约1尺的地方安装一长条(以脚宽为宜)横板,脚踩在横板上,上半部的木腿绑在人体的小腿上。身着历史戏剧人物服装。一般扮演的有《断桥》、《盗仙草》、《挑黄袍》、《唐僧取经》、《八仙过海》、《包公赔情》等戏剧中的人物。在强烈节奏的锣鼓音乐伴奏下,做行进队列或场地定点表演。类似的还有猪八戒背媳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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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芯子,又名高台。有抬芯子、背芯子、车芯子等多种类形,尤以“车芯子”为多。一般在小型拖拉机或小型汽车上固定一根或几根丈余长的木椽或铁杆,再在杆的顶端绑成莲花形或其它形状的悬体物,这就是芯台。芯台上再将一两个或多个扮演角色的孩子固定,着戏剧服装,做简单动作或造型,在行进中表演玄妙、惊险动作。社火中还有扭秧歌、耍狮子、舞龙、大头娃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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