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汉族婚礼习俗

来源:中华大课堂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義氏制嫁娶、女娲立媒妁开始。婚礼选择在晚上,古人认为“婚者,谓黄昏行礼,故曰婚”。寓意黄昏时昼夜交替,阴阳相合之时,正是结婚最佳时间。完整性婚俗传入宣威,则是明洪武以后,随汉族大量落籍宣威而传入,并与彝、苗等土著居民交融、演进,本土化后形成具有宣威汉族风情特色的说媒、订婚、过礼、押八字、结婚等习俗。

说媒   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订婚   男方家备好财物,确定好吉日,在媒人的带领下前去女方家求婚,女方收下,视为婚事初步议定,双方可交往,加深了解。

过礼   俗称 “小礼”。男方选定吉日,通知女方家,在媒人陪同下,带上用红布条或红纸条系住的两瓶米、两瓶面、两包茶、两包糖、两包盐、两瓶酒、两套衣服、双连菜(腌制过的两条连皮带骨猪肋肉,亦称正菜)或火腿两只,及其他礼物到女方家对婚事再确定。确定后,女方家要将礼物中的两瓶米、两瓶面倒空,原瓶另装米面悉数返回,取意米面夫妻,亦称称心如意人“双去双回”;双连菜留下一条,返回一条,取意唯一的选择;火腿返回一只,取意“有去有来”;礼物均成双数,取意“双双对对”。

押八字 俗称“大礼”。选好吉日,男方将自己的生辰八字写在“庚贴”上,带上首饰、衣料及其他钱物,在媒人的陪同下,送往女方家,对婚事最后确定;女方父母则将女儿的生辰八字写在男方送来的“庚帖”上,请媒人带回,由男方择定吉日。明晰结婚所用日子及相关注意事项后,由男方重将确定好的“日子” 再次送往女方家比对,确定最终结婚日子。这个过程又称“送日子”。宣威汉族选择结婚日子十分考究,日子要选双日子,不选三、六、十一月、无开春年份。因“三” 有“散”音,六月是一年之半,不想只有半世姻缘,十一月则隐含不到头或不尽之意,无开春年份寓意婚姻为无头之婚。“押八字” 后,男女双方便可 “开剪”,可用同一块布料做衣服,谓之俏男俊女从此已是同枝连理的一家人。

结婚   按“日子”约定,男方安好床后,在娶亲人(一般是6人,8人,10人不等,但必须是对数)的陪同下,带上衣服、烟、酒、糖、茶、梳子、镜子、红烛、伞等礼物,或徒步,或驱车,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女方家称其为“马来啦”。翌日,新娘恪守 “好女不穿娘家衣”,穿戴好夫家所备衣物,在梳头婆(全福且属相与新娘相合)“一梳夫妻恩爱、二梳儿孙满堂、三梳金玉满地”的祝福声中完成“上头”仪式。吃罢代表甜蜜和圆满的汤圆或糖水鸡蛋,辞别父母、众亲友,在伴娘撑伞、众姐妹陪同下,面带戚容,带上嫁妆,前往夫家。送别人中,新娘的嫂嫂、长兄不参与,因“嫂”与“扫” 同音, “兄”与“凶”同音。到了夫家,由背背篼的人携带着嫁妆中某样有脚家具让其脚朝里率先跨进门,新娘在男方家一中老年妇女(全福且属相与新娘相合)的搀牵下,走过夫家准备好的红毛毡或跨过火盆或马鞍,迈过由双全老妇人贴上用红纸写有 “姜太公在此”的正堂或新房门进入洞房。洞房外摆桌子设盛宴款待“吃喜酒”的亲友们。黄昏,新婚夫妇拜堂,先祭拜天地、祖先,再拜男方父母、长辈、至亲,新娘送上自己亲手制作的鞋、鞋垫等礼物,接收回赠钱物。随后,新妇由姑子或嫂子引至厨房,捧来饭菜侍奉公婆。当日,新娘坚守“好妇不吃婆家饭”,拒食饭菜,熬到第二天午饭时,才在婆家长辈的陪同下稳坐入席,快吃畅饮。三天里,亲戚朋友,尤其是青年男女时时聚集新房,无大无小,大“闹洞房”。第三天,新婚夫妇、新娘伙伴由女方家迎回,俗称 “回门”。到了女方家,新郎要先祭拜新娘家天地、祖先,再拜岳父岳母等长辈,当天或三天后必须返回(在岳父岳母家三日中,新婚夫妇必须分房睡)。至此,婚礼结束,一对新婚夫妇珠联璧合,迈向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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