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上有语文错误吗?

来源:中华大课堂

身份证上没有语文错误

朱晓农

(本文即将刊于《语言文字周报》)

最近网上流传(还要求“紧急扩散”)一位教育部前司长的视频,他评论说居民身份证上有五处语文错误(视频附在文末)。这是网上传播,是否该司长本人有待核实。不过我就事论事,只谈评论本身。此前有过一篇“咬文嚼字”文章,意思差不多。估计有相同看法者不在少数。

批评者谈的五个问题,其实都算不上错,不过有需要稍加讨论予以澄清。

第一个问题:身份证的一面是“居民”身份证,另一面是“公民”身份号码,到底是居民还是公民?

这个应该没问题。我不是“有关部门”,不掌握全面信息,下面就据我所知来谈。如果这是发且仅发给常住大陆的中国公民的,是得这样写,因为同时涉及“中国公民”和“常住居民”两项条件的,还有以下三种情况:

1)有大陆永居权的外国公民;他们应该没有这种表明中国公民身份的证件。

2)侨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即拿中国护照的华侨)以及港澳台居民;他们也不应有这种表明大陆常住居民身份的证件。如果给大陆公民发公民证(而不是居民证),那是不是也要给他们发?

3)常住大陆的港澳永久居民。他们跟大陆公民一样有个“公民身份号码”,但跟大陆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不同,他们是“港澳居民居住证”。与此相仿,常住大陆的台湾同胞领取的是“台湾居民居住证”。

所以,这个不但不是问题,反而体现了发证机构考虑周全。

第二个问题:写“出生”不准确,应该写“出生日期”。

写“出生”原则上没问题,咬文嚼字挑挑刺也马马虎虎。但真的要改,没这必要。

“出生”是个大概念,按批评者的说法,包括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出生家庭。不过,出生首先或者最典型的就是指日期。出生地是近年来引进的概念,从前填的是“籍贯”而非出生地的。至于“出生家庭”,如果指“家庭成份”,那这意思不会用到身份证上。人事表上填的“家庭成份”,就是写“家庭成份”,没有写“出生家庭”的。所以,按常识判断,按典型成员判断,把出生首先理解为出生日期,这不算错,只是不太严谨。或者按大概念涵盖小概念来看,它起的是提示作用,那更不算错了。

其所以不写“出生日期”,我想,大概是身份证上有姓名、性别、出生、住址四项个人信息,提示都是两个字,排列整齐简明,所以不麻烦“出生日期”四个字了。这只是猜想,提供一个可能的解释,不算论据。

不太严谨地表示提示作用,有其需要。如果有人一定认为“出生”是错,那么——

1)“姓名”栏也有问题了,有些少数民族姓名制与汉族不同,比如“乌日格喜”,有名没姓。是不是“姓名”也不准确,那得怎么改?

2)“住址”也不严谨:是常住地址,还是临时住址?是家庭住址,还是除了家庭住址,常年在外工作另有的常住地址?

3)还有“性别”:是原有性别呢,还是术后性别,还是自认的性别?

所以,若发证机构另有发证说明,可按说明理解(自然语言中充满笼统模糊歧义,“说明”就是给出具体使用的定义),否则以常识判断为准或按提示作用理解,要不没完了。

第三个问题:身份证上的号码,是证件号,还是身份号?

这得看具体情况。比如香港的居民身份证上的号码是永久性的,换证以后,新证上还是原有号码,不过没注明这是身份号还是证件号。底伏义(default)理解就是两者合一,身份号就是身份证号,永久性身份证号就相当于居民身份号。有些国家没有规定的身份号,作为法定身份证件的护照和驾照都是换发新照就另给新号,号码会变的是证件号,不是永久身份号。他们也有永久性的、可作为身份号的社会保险号或税号(不分公民还是居民)。大陆情况跟香港相似,身份证可换,但证上的号码不变。而且大陆比香港更明确地认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二款)。所以,身份证上的号码是公民身份号,同时(如有需要)也起证件号的作用。

第四个问题:能不能把有效期写成“发证日期─长期”?

批评者认为有效期限应该从发证日起,到下一个时间点才对,“长期”是个过程,是个时间段,“到长期”是不对的。

这评论本身说得没错,不过这里有点歧义。每个居民从小到大换发几张身份证,最后那张是长期或永久有效,也就是说一直到死亡或加入外国籍才失效。而发证机构不知道你何时死亡,所以无法填写一个时间点。解决办法只需在“发证说明”中澄清一下这个小横杆“─”的含义,不要读成“到”,读成“并且”就行,即有效期是从发证日开始,并且长期有效。否则让个人自己填写个到期日。

第五个问题:身份证还是身分证?

批评者认为“身分证”是正确写法,理由是所引述的大语言学家王力的一句话(字幕上是“王立”,估计是“王力”之误),但没给出理由,所以不算是专业论证。我想,他心底里更可能根据官话区的同音语感,引语只是恰好说到了他心里。

说江浙话、广东话的都能读出是“身份”,不是“身分”(语言学上叫做清浊或阴阳有别)。查字典是两者都可,不过一般以“身份”为主,“身分”条下注明:同身份。按说北京话“分”“份”声调不同,不会相混,但问题出在“份”在“身份”中越来越倾向于读成轻声:shēn.fen,在“身份证”里肯定读成轻声,所以官话区说者越来越分不清“身份(证)”和“身分(证)”。我想,大概是为了避免官话区说者老写错别字,所以承认“身分”的正体身份。但问题是这样一来,原来能分的反倒容易出错了。我最近有一部书稿正在编校,编辑老师全书帮我改了几十处“身分”(我原来写的是“身份”)。

从“身份”唯一正确,逐渐变为“身分”的接受程度更高,不是一个繁简字问题,在港台仍用传统字或繁体字的地方,也有两种情况,香港用“份”,台湾用“分”。传统字比如“後”,简化成“后”之后,写成“今後”就不是正体字,而是异体字或繁体字。“份”字不同,它并未简化掉,还在广泛使用,比如“股份”不能写成“股分”,“一份情谊”不同于“一分情谊”,所以把“身份”写成“身分”,有点陌生感,就像看到“股分/省分/年分”一样。当然,这种语感和“文感”依母语背景和教育程度因人而异。

那么,应该如何理解这个问题,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这实际上是个语文正在变化的例子,而语文从古到今是一直在变。处理这个问题,大体上相当于对待时尚一样,既不能赶到前头,操之过急,也不能落在后头,囿于古板。建议现阶段两者如字典所列可以通用,语文课上则增加一项内容:说明这种正在变化的“异形”(异读、异体等)语文情况,很多上一代的“错用”到下一代就接受了,例如:叶shè(公好龙)> yè,(岛)屿xù> yǔ,每下愈况>每况愈下;有些还在两可之间,如:身份~身分,一副~一付(手套)。当然错用也有不接受的情况。

语言文字客观上永远在变,变化的驱动力大部分场合是:错用(说错听错写错),然后积非成是。看到这种情况不用担忧,也不必着急,不用急吼吼地马上去改,也不要慢腾腾的老是不改。这是一种“自然现象”“演化现象”,一种“客观现实”,理解它并学会和它和平相处就好。到下一代就会自然消解:或不了了之、或不解自解。我们人生很短,而语文寿命很长。不要拿人生变化的尺度,去衡量语文成份不同的变化速率。

总之,身份证上这五处所谓的“语文错误”,都没什么大问题,稍加说明即可,暂时毋需改动。

(2020-04-29定稿于不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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