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书中就有关于天葬的记载。例如, 古之葬者厚衣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周易 系辞传》; 盖上也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蚊嘬之。《孟子˙滕文公上》。
在现代社会的一些地区的人群中天葬仪式依然存在。例如在西藏,天葬师把尸体背朝着天,折断四肢,在尸体中央和两肩用力撕开皮肤露出肌肉,然后退开,秃鹫铺天盖地而下竞相啄食。天葬台上剩下骷髅时天葬师用石头将骷髅敲成骨酱揉成一团,秃鹫再次铺天盖地而下,食尽散去,周围的人开始长跪顶礼。又如生活在非洲东部地区的马塞族人,他们死后将死者的全身用水洗干净之后,细细地涂上一层奶油,放在屋内中央位置,亲属们默跪在遗体四周做一天的祈祷,随后村中长老引路,众人抬着遗体来到荒郊野外,将遗体放在那里,任野兽吞食,飞鸟叼啄,借此表示马塞人死也不同土地结缘。再如,印度境内的帕西人中仍然存在天葬仪式。帕西人中 绝大部分成员仍信仰琐罗亚斯德教,保持原生活习俗 。在琐罗亚斯德教现存的经典《曾德-阿维斯陀经》(Zend-Areta)中有记载,琐罗亚斯德教徒要把死者放在鸟兽出没的山顶上,让噬鸟喙 。
一、起源
天葬是在一定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中形成的葬俗。
由于人类起源的地区不同,不同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不同区域居民的不同经济生活,不同风俗习惯 。丧葬作为一种民族风俗现象,它的形成离不开这个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条件。在野蛮时代,人们对尸体的处理方式是随意性的,或弃之于原野、或置之于山洞、任其腐烂、任禽兽食之。根据一些文献的记载,有的学者们认为在远古的西藏社会,曾经出现过原始天葬或自然天葬 。根据一些藏族历史文献的记载,藏族天葬习俗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7世纪以前。据《红史》记载: 古代苯教把世界划分为天、地、地下三个部分,其中天神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吐蕃的第一代赞普和他以后的六个赞普都是顺着天梯降到人间的天神之子,并且都是在完成天神授意的人间事业之后,又顺着天梯回到天上,这就是历史上说记载的天墀七王 。天葬之说也就被人们宣扬得更加神秘了。 天墀七王死后是如何从人间消失的? 其实这不是什么秘密,乃是国王的巫师、侍卫们为了避免国王尸体被人们发现而将其秘密运至最险要、最偏僻的地方藏匿。但唯独没有逃脱兀鹫的视野。兀鹫属于大型鸟类,一般栖息于高寒地带,就国内而言,多见于青藏高原,它们一群或两三只、或单独一只不等地常在白昼翱翔于崇山峻岭之上空,视力很强。当巫师们将国王尸体秘密地安放于深山僻壤中时,或许是因为天时地利人合之缘故,一批突如其来的天使- 兀鹫,竟然把国王尸体不留余地地啄食精光。天从人愿,国王尸骸运回天界的神圣使命,最终由兀鹫来意外地完成了。从此,兀鹫便成为唯一能将国王尸骸带到天界去的又一具有神奇功能的天神 。
但到了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时,天葬这一神秘的习俗就逐渐被人们所遗忘,土葬便开始被人们所熟悉。止贡赞普被篡夺权位之后,尸体被装入铜边的棺木,抛进雅砻藏布江中,由于止贡赞普是在大庭广众中当场死亡的,使攀援天绳,逝归天界 的神话难圆其说,只能说天绳已断,以后的赞普无法再走前王的归宿之路了,其子只好修建王陵埋葬父尸。但佛教传入西藏后,又形成了另一种天葬形式,即今天仍流行于藏区的 尸体饲鹫天葬习俗。天墀七王的天葬是源于本教的观念,而后来流行的天葬习俗则是源于佛教的理念。
天葬的实行与藏传佛教的兴起及印度文化的输入有着密切的关系。有学者根据汉文史籍《大唐西域记》中关于天竺(古印度) 有 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三日野葬,弃林饮兽风俗的记载,认为西藏所行之天葬风俗源于印度古代的 林葬 、野葬 。而不是藏民族祖宗传承的本土仪式。在藏文史籍中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并明确地说天葬之俗是在11世纪末12世纪初,由在藏区创立希解和觉宇两教派的著名印度僧人唐巴桑杰带来的。据说他在西藏传法时,大力提倡这种葬俗,并亲自到天葬台为死者超度。由于佛教徒们认为把遗体献给鹰,这是一种功德,能赎回生前罪孽,且利于灵魂转世,因而认同了这一葬法,逐渐在藏区流行成为一种风俗。
虽然印度起源说的观点为大多数人所赞同,然而印度起源说中的天葬与弃尸葬法 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弃尸葬法是仅仅是对尸体野葬之俗,没有深层的宗教文化内涵。而天葬是属于佛教布施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死者将自己最后一点东西死亡了的肉体奉献给天葬台上的有形的秃鹫和那些无形的神灵。藏族人向来对兀鹫十分敬仰,并称其为神鸟,严禁捕猎。在天葬中人们借助兀鹫实现了肉体的解脱,达到灵魂的升华。同时,把无用的尸体施舍给秃鹫的结果,会使那些被秃鹫为食的虫食等其他小生命少了一些伤害,多了一些生存的机会。因此用自己无用的尸体去保护有用的小生命,被视为功德无量的善业。藏族在天葬中具体地表达的是藏传佛教的慈悲和空的理念。因此,虽然天葬源于印度,但是在藏区却融入了藏族自己的理念与方式,成为一种富有藏族本土特色的丧葬习俗。
此外,对天葬台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藏族对天葬台的选定是要由密宗大师根据慧眼能力和风水而选定的,而弃尸葬法则是随意性的,只是处理尸体的一种方式。
二、过程
天葬,藏语称为杜垂哦杰哇 意为送尸到葬场 ,也称恰多,意即喂鹫鹰。当人死停放和念经期满以后,把尸体送到天葬场。天葬场多数是在离寺不远的山腰上,这些山腰都是较有名的。有的天葬场有一块大而平整的岩石,有的天葬场仅是一堆石块,有专门从事天葬的僧人被称之为天葬师。
天葬台周围经幡四周翻卷,把天葬台怀抱在中间,天葬师守在尸体旁边,他举起海螺,朝天空吹响海螺,然后,在燃起柏烟,摇动铃彭,开始为死者送念超度经。随着柏树的浓烟升如空中,远处的盘旋在天空的鹫鹰便落在天葬台不远的地方,接着铺天盖地的鹫鹰也纷纷落在天葬台周围。
1、藏族天葬
天葬,就是将死者的尸体喂鹫鹰。鹫鹰食后飞上天空,藏族则认为死者顺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场举行,各地有固定地点。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择日送葬。出殡一般很早,有专人将尸体送至天葬师首先焚香供神,鹫见烟火而聚集在天葬场周围。天葬师随即将尸体衣服剥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肉骨剥离。骨头用石头捣碎,并拌以糌粑,肉切成小块放置一旁。最后用哨声呼来鹫,按骨、肉顺序分别喂食,直到吞食净尽。▼
天葬是藏地古老而独特的风俗习惯,也是大部分西藏人采用的丧葬方法。
藏族的丧葬形式是经历了历史变化的,据藏文史籍记载,在远古的七天墀之时,诸王死时是握天绳升天, 如虹散失,无有尸骸 。这种情况同藏族当时的认识有关,当时藏族认为其祖先来自天上,死后归天。
藏语称天葬为杜垂杰哇意为关(尸)到葬场 ;又称恰多意为喂鹫鹰 。文中恰是一种专门食尸肉秃鹰,谓之哈桂 。据此可知这种天葬亦可谓之鸟葬 。
天葬习俗始于何时,未见具体而确切的记载,佛教传入西藏后,对于西藏丧葬习俗的影响很大,在佛教中 布施 是信众奉行的准则,布施有多种,舍身也是一种布施,据敦煌发现的《要行舍身经》中载,即劝人于死后分割血肉,布施尸陀林(葬尸场)中。在汉地隋以前已有此风俗。这种风俗对于共同信奉佛教的藏族或许是殊途同归。在佛教故事中也有 尸毗王以身施鸽 及 摩诃萨埵投身饲虎 的佛经故事,宣扬 菩萨布施,不惜生命等。
藏族较为普遍的一种葬俗,亦称鸟葬 。用于一般的农牧民和普通人。藏族佛教信徒们认为,天葬寄托着一种升上天堂的愿望。每一地区都有天葬场地,即天葬场,有专人(天葬师)从事此业。人死后把尸体卷曲起来,把头屈于膝部,合成坐的姿势,用白色藏被包裹,放置于门后右侧的土台上,请喇嘛诵超度经。择吉日由背尸人将尸体背到天葬台,先点 桑 烟引起来秃鹫,喇嘛诵经完毕,由天葬师处理尸体。然后,群鹫应声飞至,争相啄食,以食尽最为吉祥,说明死者没有罪孽,灵魂已安然升天。如未被食净,要将剩余部分拣起焚化,同时念经超度。藏族人认为,天葬台周围山上的秃鹫,除吃人尸体外,不伤害任何小动物,是 神鸟 。天葬仪式一般在清晨举行。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未经允许,最好不要去观看。
天葬是藏族人民最能接受、也是藏区最普遍的一种葬俗。依据西藏古墓遗址推断,天葬可能起源于公元7世纪以后,有学者认为,这种丧葬形式是由直贡噶举所创立的。公元1179年直贡巴仁钦贝在墨竹工卡县直贡地方建造了直贡梯寺,并在当时推行和完善了天葬制度。 关于天葬,藏传佛教认为,点燃桑烟是铺上五彩路,恭请空行母到天葬台,尸体作为供品,敬献诸神,祈祷赎去逝者在世时的罪孽,请诸神把其灵魂带到天界。天葬台上桑烟引来的鹰鹫,除吃人尸体外,不伤害任何动物,藏人称之为神鸟 。据说,如此葬法是效仿释迦牟尼舍身饲虎的行为,所以西藏至今仍流行天葬。
多多卡天葬院中间,有一块约4平方米大小、用鹅卵石铺砌而成的葬尸池,池北边有一块60厘米高的长方形石块,是天葬时停放尸体的。在天葬院南门外,还竖立一根约10余米高的经幡旗杆,上边有骷髅骨雕塑,顶部悬挂着很多褪了色的经幡。送逝者到多多卡天葬台前,把尸体卷曲起来,头屈于膝部,使成坐的姿势,用白色藏被包裹,择吉日由背尸人将尸体送至天葬台,点燃桑烟引来鹰鹫,再进行尸解。因为鹰鹫喜欢吃肉,不喜欢吃骨头,所以天葬程序就采用倒叙法,先喂骨头。
2、蒙古族天葬
蒙古族天葬(蒙古语为 腾格里 奥如希拉嘎 ),如同土葬、沙葬、火葬、双葬、水葬、风葬、树葬、洞葬、秘葬一样,是蒙古族丧葬仪式之一。
蒙古族天葬,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在蒙古族天葬仪式中渗透着古老蒙古民族社会文化的深刻内涵,并在其朴素的形式背后蕴含着极其合理的生态大智慧。这种智慧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对脆弱的内蒙古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如今,蒙古族天葬已经伴随着内蒙古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而成为一种历史记忆,甚至已被人们所遗忘。
蒙古族传统的天葬仪式,是将 死者的尸体面孔朝天,盖上一块写有经咒的布,放在荒郊野外,任狐狸、狼、食肉性禽吞食。三天后,亲属前来探视,如果尸体被鸟兽吃得干干净净,或所剩无几,意味着死者生前行善,灵魂归天。如果动得很少或原封未动,就被认为生前作恶,连鸟兽都不愿啄噬。这时,就请喇嘛诵经超度,直到骨肉进入鹰狼之腹,才认为算是尽到了对死者的心意。
随着时代的变迁,蒙古族天葬的形式在不断地演变,按照丧葬方式我们将其大体分为 同房葬 、野葬和草原葬三种形式。
①『同房葬』
同房葬 ,在《蒙古风俗鉴》中有所记载, 在古时,蒙古氏族视死亡为不吉祥,死者家中有一 部日格格日 (由三个木头支撑而起,在三个木头周围圆形地插入柳条或竹条的粗的一端,在一米左右的地方把细的一端紧紧地用捆绑起来而形成的圆形的简易房),尸体放在部日格格日中,其他人则牵着牛羊,推着勒勒车远居,即人死后,尸体与 部日格格日同丢弃的葬俗 。在《蒙古族简史》中也有所记载:元朝时的蒙古族 如有人医治无效,在门前插上一把黑毡子裹起的矛,此时照顾病人的亲属外,其他人则不允许进入病者的房中。如皇后因病即将去世时,放在毡子上转移至宫殿外,去世之后放入那个 格日 (即部日合 格日)。 而部日格 格日为了使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可以有一顶帐幕以供居住 。由此可见,同房葬是一种有别于藏族天葬的蒙古族天葬形式。
②『草原葬』
草原葬,是蒙古族天葬三种形式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也是有别于藏族天葬的一种丧葬形式。草原葬又称葬草原葬 、丢野葬 、露天葬 、明葬 、升天葬 。它是将尸体露天放在鸟兽可以叼食的地方,以便将尸体叼食进鸟兽腹中的丧葬仪式 。草原葬 根据死者的社会地位、家族关系也可分为不同形式 。 对于过世长辈的尸体,儿女将其尸体朝右侧卧放在绿绸上,同时在尾椎骨下放上白色羔羊皮 。此目的是担心长辈永眠在绿莹莹的大地上时受凉之意。普通人进行草原葬时 哈达上面铺上白色大帆布,尸体朝右侧卧放。如果故者是男性,右手中指手指肚塞进右耳朵,使其两腿微曲,左手塞进两腿之间(女性则相反),脸对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并用哈达盖住,头枕在用哈达裹起来的石头或稻草上 。这里也体现了蒙古族非常重视右侧这一习俗。如果故者家人重视尸体自然从车(马、骆驼)上倒地过程。 送葬人会把尸体放在勒勒车上推到无人区后,用蛮劲推着勒勒车跑,尸体掉在哪里,那里就是尸体的归处,送葬人说三声这里就是你通往长生天的起点后不回头推车返回 。
③『野葬』
野葬,野葬也称置野葬 、弃野葬等。它是将死者尸体放置野外后,肉食性禽类将尸体吃掉的丧葬仪式。不过野葬在蒙古高原没有广泛流传,主要在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那里的蒙古族认为土葬不能使死者的灵魂转世,故采取野葬。他们将尸体放置固定地点,天葬师燃起柏烟后无数食肉禽飞至尸体附近,天葬师为死者念超度经,用刀将尸体从上而下、从右至左削开,裹上糌粑投向食肉禽直至食肉禽将肉吃的所剩无几,而残余肉丝则由乌鸦、喜鹊叼进腹中。河南县蒙古族天葬和藏族天葬颇为类似,不过藏族天葬是用锤子砸 ,而河南县蒙古族则用刀子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