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系大民生

来源:中华大课堂

谁曾想,国家引入物业服务二十多年,物业公司空手套住全国一二三线城市,正向四五线城镇发展,俨然成为几亿城市人口的管理者、代言人,好一道逆天的风景线。

通俗的说,目前的物业服务,既不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现,物业公司不带资产进入小区,本是业主的打工仔,但在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公司反而成了业主们的主人。

令人无解的是,尽管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物业管理法规,但物业公司依靠强势的地产商强推入驻,又运用行业优势,动用一切手段,成功卡住了小区业委会成立这一业主监督物业服务的命脉。

物业明明是打工仔,却鸠占鹊巢,小区怎么收费、涨多涨少、公共收益收入多少、维修基金使用、服务好坏、物业公司年评年审等,全由物业公司和有关单位说了算,作为小区的主人只有按时交钱的义务,稍有意见或不按时交钱,弄不好进小区都难,还可能被断水停电、殴打谩骂,甚至被起诉到法院,单个业主与物业公司打官司几乎没有胜算。

现在,全国各地的物业收费偏高,仅仅一个看家护院,打扫一家二三十平方公摊面积卫生,维护设备和绿化,就要每月收取许多人一个月10%的收入,已高过一个家庭水电汽费、网费、电视收费,真可谓“小物业”影响“大民生",这种现状亟需改变。

强烈呼吁各级组织,把解决下列问题列入民生工程:

必须解决大部份小区没有监督物业服务的业委会问题。

必须解决物业公司隐瞒属于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必须解决没有有业主协会,斗不过物业问题。

必须解决小区业主权益没有锁定,被物业公司吞食问题。

必须解决小区业主委员会难以成立问题。

必须解决小区业主成物业公司奴隶问题。

必须解决物业公司小服务,赚大钱问题。

必须解决业主评审不了物业公司好坏问题。

必须解决地产商强推的物业公司长期霸占小区问题。

必须解决物业费全由物业公司掌握,服务短斤少两,随意转化为利润问题。

必须解决监督物业服务的业委会长期空缺无人担责问题。

必须解决物业是服务,业主是小区主人被长颠倒的问题。

只有这祥才能叫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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