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绝对见不到趾高气扬神气活现的领导,也根本见不到唯唯诺诺低眉顺眼的部下,平等尊重的气场就像清新舒适的空气,稀松平常、习以为常。
然而,凡事都有个案。
加拿大一位市长暴脾气没忍住,出手扇了部下一耳光,部下先是一愣,目瞪口呆,不知道是做梦还是真实发生,当确定无疑后顿感大伤自尊,立即报警。市长很快就听到警车呜哇呜哇的由远而近,顿时脸色惨白,束手无策。
警察推门而入,荷枪实弹,满脸庄严,命令市长倒背双手,咔嚓一声,给市长大人戴上了手铐,接着宣读《米兰达警告》:
“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作为你的呈堂证供”。
冰天雪地、寒风凛冽。市长大人仅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踉踉跄跄,被押上警车,呼啸而去。
到了警局,市长的手铐被卸去。
接下来是脱光衣服,一丝不挂,警察浑身上下摸一遍,紧接着是打指模,两只手掌和十个手指都均匀地涂抹满黑色油墨,结结实实地按在纸上,留作案底。
加拿大法律规定,被警察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24小时内过堂,由法官独立裁决。
失去自由的市长在警局内一直在联系自己的律师,但是律师出差在外,无法及时赶回。
市长被告知第二天上午十点在地方法院开庭,有免费律师为其服务。
当晚,市长被关押在一间没有窗户、没有床铺、没有被褥,没有便池,但电灯贼亮的囚室里,上厕所还要敲门喊报告。
第二天上午九点,市长吃了警察送给的一块免费三明治,接着再戴上手铐,而且增加了脚链,被带上铁皮囚车,直达地方法院。
地方法院的一方巴掌大小的窗口露出一张和善的脸,对市长说:我是你的免费律师,我为你辩护。
如果你同意我为你免费辩护,请你签字。市长想想,别无选择,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通过庭审,法官判决先取保候审,保释金是两千加元,只是形式,不用实际缴纳。
但是,必须做到两点:
第一、要到专门医院做精神鉴定,看看这种暴力是否有精神问题。
第二,任何时候都不得和被打的职员见面、沟通。
如果偶然相遇,必须立即无条件保持200米以上的距离。
如果违反上述两条,将被追加“藐视法庭罪”。
当市长终于回到家里时,自己收藏的枪支弹药都被警察没收了,家人一脸惊恐地相拥而泣。
市长是没法当了,只好辞职。法庭的两条命令丝毫不敢违反,因为藐视法庭的罪比那一巴掌更大更严重。
三个月之后,地方法院的最终判决如下:第一、终生不得带有刀具,不得拥有枪支弹药。
第二、一年内每月都得向社区犯罪预防组织报告一次自己的状况,离开驻地外出办事和回到驻地,都必须向该社区犯罪预防组织请假销假。
卸任市长循规蹈矩一年后,生活恢复了正常。他没有仇恨、没有抱怨,只有惭愧和腼腆。
免于恐惧是法治文明社会的一项指标。绝大多数加拿大人从生到死都没有挨过父母的打,孩子一旦被父母打,就要被剥夺养育权而被政府收养。
如果是成年人打人或被打,本文的故事就是典范。
来源:看见加拿大(ID:CAPA-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