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

来源:中华大课堂

走婚指的是我国云南和四川一带一种特有的结婚制度,生活在那里的摩梭族人会采取这种结婚制度,即一种夜合晨离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不用缔结婚约,只有在晚上男方会到女方家居住,白天仍然在各自家中生活与劳动。在这种关系中由女方占据主动地位,如果女方不愿意继续,那么走婚关系就结束了。

一、走婚习俗

走婚是摩梭族人特有一种婚姻习俗,摩梭族人主要生活在我国云南和四川一带。

摩梭族有"女儿国”之称,因为它是母系社会制度,摩梭人的一切都由女性支配。摩梭族的走婚叫“色色",是走来走去的意思。这个词,形象地表现了摩梭族人夜合晨离的一种婚姻关系,非常有特色。走婚的双方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婚姻关系,在晚上的时候,男方会到女方家居住,天亮后离开,仍然回到自己家中劳动与生活。

二、走婚的特点

1、走婚前需要男女双方约定

走婚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走的,事前需要男方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在白天聚会或其他活动的时间,男女双方会有见面的机会,当摩梭族小伙子看上姑娘后,会向姑娘表白,二人约定好暗号,晚上小伙子才可以去和姑娘约会。

2、走婚关系不固定

摩梭人的走婚没有法律或规章制度的约束,完全以感情为基础,用感情来维系这种关系。当双方感情破裂或性格不合的时候,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结束后,小伙子可以找其他姑娘走婚,姑娘也可以另寻男伴走婚。

3、女方占主导地位

在走婚关系中,女方占主导地位。不管小伙子多么喜欢姑娘,一旦姑娘不愿意再为小伙子开门,走婚关系也就宣告结束了。

摩梭人的走婚民俗


  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个传宗接代繁衍后裔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们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他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有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可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现在来讲“阿注”定居婚。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方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云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他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丈夫)来幽会。

  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及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 在她们这里,不存在“第三者”,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在性事方面女方占主要地位,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性爱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古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春梦,这也是一个迷。 在她们这里男女性爱关系与经济关系牵连不大,结合是自由的,两厢情愿的,离异更是无瓜无葛,不会发生任何纠纷。男女双方都有主动权,社会、家庭不干预,即使发生纠纷,双方母亲、舅舅们也会妥善处理。结合并不是以谋生为目的;离异也不会危及谁的生存,经济再富裕也不会为彼此结合稳固构筑可靠的基础。摩梭“ 阿夏”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阿夏”、“阿注”是常有的事,而有了孩子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在夜幕降临之下,在黄昏时分,芳龄女子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许多夜晚使者,暮来晨去。在他们性爱天地里,也不是我们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每个女子都可以去爱,每个男子你都可以去求,他们求爱方式是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走村串户、走亲方友、经商与其他活动中进行的,相互了解,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如果你花言巧语,不诚实,无本事,游手好闲,时间一长,你就得扫兴回娘家了。“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他们“走婚”习俗能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

  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他(她)们具有集体主义思想和互敬互爱的美德。孩子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接受大家庭的意识和尊老爱幼的教育,服从母亲和长辈,按先长后幼分配食物或其他东西,不干缺德事,这些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给孩子们打上了深深的印记。近几年,虽受外界影响,但摩梭人的社会相对于外界是比较安定的。有统计,泸沽湖上下的自然村,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只有1 个人被劳动教养过3年,在这50年里,全行政村近千人中,犯轻罪的只有1人,没有犯重罪的。所以说青年一代的思想与从小就受到长辈们朗好教育是分不开的。

  不管是过去人民公社、生产队或现在个体经济,摩梭人至今都保存着古老的“共耕分食”的形式。这种生产劳动过程给男女青年提供了相互了解的机会,爱情也就在这种土壤中产生了。他们团结互助、淳朴、宽厚、热情大方的美德,蔚然成风,真挚动人,令人羡慕不已。

  当少男、少女到13岁时,“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丁礼”,给女孩子穿裙子,给男孩子穿裤子,这个典礼对摩梭人一生都至关重要。“成丁礼”在农历大年初一这一天举行,等公鸡叫每一遍时,母新把孩子叫起来洗脸梳头,把木摞大平房火塘里的火烧得旺旺的,舅舅们搬不大“猪膘”肉和一袋粮食,祖母或母亲拿来新裤子、新裙子,在锅桩前祷告后给她(他)们穿上。

  女孩在13岁前扎小辫,之后开始留长辫。过去是用黑牦牛尾毛,现在改用黑毛线,用黑色丝线编成大辫子盘头,缠大包头,和成年妇女一样打扮。母亲让女孩子站在正房中心火塘右边一根叫“女神柱”的旁边,给她脱去昔日长衫,穿上金边交领右开口黑金绒或红金绒短上衣,白色或天蓝色白褶长裙,扎宽绣花红腰带,在大辫盘头上载一朵红花。摩梭少女们穿的白褶长裙及服装、头式非常好看。

  年满13岁的男孩则由舅舅给他脱去昔日长布衫,穿上短衣,宽腿裤,扎上彩色腰带,同大人一样了。举行成丁礼的孩子必须一脚踏在猪膘肉上,一脚踏在粮袋上,表示将来有吃有穿,接受母亲和长辈、哥哥、姐姐的祝福,向长辈行礼,向“锅桩石”行礼,然后由大人领着走方亲友,接受亲朋和祝贺和礼物,最后宴请亲朋好友。因地域关系,“成丁礼”在有些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但大体上还是相同的。

  这些古老礼仪使少男少女们接受了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课,从此他们迈开了人生步伐,步入了青春期,成为“母系”大家庭中正式成员。女孩跟母亲们学习当家理财本领,男孩跟舅舅们学习男人应懂的知识、技能,这些都是直接经验的传授,可谓“言传身教”。

  少女到了13岁“穿裙子”后,妈妈们会说“小鸟儿出窝了,该学会自家飞了,往后不要再同小娃娃们一起玩了。”到了十七八岁,妈妈或祖母不准她们睡木摞大平房的大火塘边,叫她们到门楼上专门为女儿准备的闺房里住,到那时就会有小伙子成天盯着她们,会托人或利用各种交往送来礼物。在这个民族中姑娘们是绝不会向男子讨好的,都是男人主动上门,如果姑娘确实喜欢你,她会送给你定情物,叫你到她家去求婚,举行“走婚”仪式,约定暗语夜晚相会,你一云她就会给开门,时间长了就会结下百年之好。从此他们的关系便公开化了,不在偷偷摸摸地“走”了,你来了请你到木摞房大平屋火塘边坐着,母亲给你杀鸡、 宰羊、煮猪膘肉吃,舅舅们给你倒酒喝…………

  当小孩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便要给小孩洗身,叫“打三朝”,舅舅为之取名,抱出来晒太阳,在院子里走一走。满月后孩子的“阿日”(意为奶奶)背着猪肉、拉着羊、提着鸡及小孩的生活日用品,还要带着送给祖母、母亲、舅舅的礼物来看孩子。

  在他们这个氏族中,“阿哒”(父亲)认孩子要举行仪式:先敬祖宗,后请邻居老妈妈们吃饭,让乡亲们知道娃娃是谁家的宗族之系,但不能把小孩抱走,小孩是这个“母系”氏族家庭中一成员,男方家是绝对不能带走这孩子的。到这时有的男人会在女方家住下来,但时间不会太长。如果在女方家上门,“丈夫”的地位非常低,只得处处小心,规规矩矩的做人,处处检点自己的行为,完成主妇分给的任务。在木摞房客厅火塘边,这位“女婿”只能盘脚坐在下方的位置上,由当家主妇分给他一份食物。如果这位“女婿”各方面表现不好,自个儿会灰溜溜地回到自己母亲身边,这就是“走婚”全过程。现在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和当工人、教师等类的男女都在外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农村也有部分的男女是一夫一妻制,约占百分之三十,解放以来各种习俗都在演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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