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是在社会上使用的个人的符号。自称用名,称人以字。“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和“名”相表里的,所以又叫“表字”。
古人“名”和“字”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如:东汉创制地动仪的张衡字平子,“击鼓骂曹”的文学家祢衡字正平,他们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诗人秦观字少游,陆游字务观,他们名、字中的“观”和“游”也是同义。
“名”和“字”有意义相辅的,如:东汉“举案齐眉”的文学家梁鸿字伯鸾,“鸿”、“鸾”都是为人称道的两种飞禽;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补之字无咎(“咎”是过错),因能“补”过才能“无咎”。
“名”和“字”有意义相反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符晦,都是反义。
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书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谓德操”句。唐代文学家陆羽(著有《茶经》,后世尊为“茶神”)字鸿渐,是取自《周易》“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
古人的“名”、“字”还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如伯夷、叔齐,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汉代以后逐渐在“名”或“字”中用同样的字或偏旁表同辈关系,如宋代学家苏轼、苏辙兄弟共用偏旁“车”表同辈。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本名(如苏东坡、郑板桥等)。别号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因而可以自由地抒发或标榜使用者的某种情操。别号中常见的“居士”、“山人”之类就是为了表示使用者鄙视利禄的志趣。有以号明志的,如宋周敦颐称濂川先生,明归有光称震川先生,王夫之称船山先生等。还有在死后由门人、后人上的尊号(“私谥”),如晋代陶潜的靖节等。谥号,即死后由皇帝颁赐的荣称。如宋包拯称包孝肃,岳飞称岳武穆,清纪昀称纪文达等。另外还有“绰号”,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认的别号,是对人的刻画和形容。如《水浒》里梁山上一百零八人个个都有绰号,大都准确地描摹了人物性格、特长或生理特点,这些绰号作为姓名的代称,更是人们所熟知的。
除了上述的字、号之外,历史上常常用来代替个人姓名的还有:
1、地名(包括出生地、住地和任职所在地等)。如东汉孔融称为孔北海,唐代韩愈称为韩昌黎,柳宗元称为柳河东或柳柳州、宋代苏辙称为苏栾城等。以地名称人在封建时代是表尊敬,叫做称“地望”。
2、官爵名(包括职衔、封号等)。如东汉发出“穷当益坚、老当益壮”豪言的马援称马伏波(曾任伏波将军),投笔从戒的班超称班定远(曾封定远侯),三国嵇康称嵇中散(曾任中散大夫),唐代杜甫称杜工部、杜拾遗(曾任工部员外郎、左拾遗)等。
3、以室名、斋名、轩名、堂名为号的。如王夫之号姜斋取自他的室名;辛弃疾的号稼轩也是取自室名;北宋诗人苏舜钦,流寓苏州,筑沧浪亭,自号沧浪翁。
4、在姓氏前加形容词指称特定的同姓者。南朝谢灵运和堂弟谢惠连都是诗人,被称为大、小谢。唐代诗人中老杜(亦作大杜)专指杜甫,小杜专指杜牧。老苏、大苏、小苏则指宋代苏洵、苏轼、苏辙父子。
5、以几个姓并称特定的几个人。如“马班”(或“班马”)指司马迁(《史记》作者)、班固(《汉书》作者);唐诗人中“李杜”是李白、杜甫,“元白”是元稹、白居易;“韩柳”是韩愈、柳宗元。还有前面提到的大谢小谢合称“二谢”,加上南朝号一诗人谢朓又合称“三谢”;“二程”专指宋代学者程颢、程颐兄弟;苏洵、苏轼、苏辙又合称“三苏”。
6、在唐代还常以行第连同姓名官职等称人。王维有诗题《送元二使西安》(“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就是其中的名句)、唐诗中屡见《答王十二》、《问刘十九》之类的题目,都是以行第称人的。如李白是李十二、韩愈是韩十八、柳宗元是柳八、元稹是元九等。宋代也还有此风习,如秦观称秦七、欧阳修称欧九、黄庭坚称黄九等。(摘选自《语言文字周报》)